请问如何serve claim to 住在外州的landlord

我在加州,租房子是个私人的,她住在seattle。
我们搬进之前,她收了non-refundable cleaning fee $350 (lease上写的). 我们搬出来后,她把所有押金都扣了, 说要换整个厨房的木地板,水池子,还再加carpet deep cleaning fee.
我准备上small claim court,理由如下:
1. $350 is illegal
2. 她只给我们estimation, 没有收据- unlawful
3.搬进之前没有checklist (我们没有照片),不能说明厨房那些个别明显裂纹处是我们弄坏的。更不用说整个厨房。stainless steel 水池子的涂的白色漆可以换,不用换整个水池子。
4. 搬出来时,我写email要求提前2星期walkthrough,她没理。然后我们商量,安排到最后一天打扫完。walkthrough时她并没有指出那些问题。

请问我去告她是否有case. 还有,我们发email 要求还钱,她不理, 给cell phone 发text message, 她也不理,寄的certified 的信给退回来啦。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serve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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