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妻子车, 35/47 m/h 超速 被拍照,

妻收到一notice,问 (1) 是否为其在驾驶 (要求提供其放大的驾照复印件), (2) 如果不是, 请帮助辩认驾驶者......

以前听朋友说过, 此事只要证明当时不是妻开的车 (有其驾照像片复印件可鉴), 就完事了. 我们担心, 如果妻不说出驾驶者, 会有事吗?

经济低迷, 手头真的是紧得不得了, 又只是 35 m/h - 47 m/h.....只求记个教训, 大事花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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