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讲我的家暴案子,并请教老猫一下

去年底,和老婆吵架,最后动手, 她要求我认错并道歉,招到拒绝,第二天报案。 被控M-1 and M-4家暴misdemeanor criminal charges。请了律师,洋人,说不上负责,至到预审(pre-trial in this month)当天他才看到我老婆的原始笔录和警察报告。检察官拒绝和解,律师建议我庭审(Jury trial),时间未定。不但当初拆消的希望落空,还须庭审。

再次请教老猫一下:如庭审失败,上诉(appeal)能成功吗?我拒不认罪, 在我上诉期间是否要进jail?我最近要谘讯移民律师可能的后果,如果我得到轻罪,disorderly conduct(less than M-4), 我同时也考虑回国的可能性。

教训,千万别动手,我上吵架动手是五年前。万一发生,马上道歉。报警要慎之又慎,中美文化不同,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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