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法庭请教版主和有经验的朋友

我儿子高中12年级时参加了一个全美范围的绘画比赛,当时在得到加州最高奖之后,作品被寄到了联邦主办组织,联邦主办者也给我们来信说收到了作品。但是比赛结束很久后,我们也没收到寄回的画。去e-mail问询,回答是早就寄出了,问寄出的时间,邮局或收据的复印件,我们自己去邮局查询,回答说没有,无法为我们做任何事。儿子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画(为画此作品,当时素材照片就拍了一千多张)就这么丢了。我们不甘心,想通过民事法庭告主办者不负责任,不作为,不知是否能行?花费大约多少?我们的住地和主办方不在一个州,是否能行?希望版主和有经验的朋友能给我们指教。谢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