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在于他并没有“在外面另外兼職”,他并没有替任何一位雇主打工,他是在“经营”自己的网站----这里是否需要成立公司我不懂。
不光是H1-B,甚至是F1都可以申请建立和经营自己的公司。然而问题的另一个关键是,H1-B或者F1都不可领取工资(那样才成了兼职了),而只可以以雇主/业主身份给自己分红。
这是我对有关法令的理解,欢迎商榷。
一个小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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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一个小关键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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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04 postreply
0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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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以前的回贴(关于H-1可否开公司),你看呢?
-Michelle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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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04 postreply
11: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