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中国公民,领养三代以内亲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然后我可以再把孩子作为家人签出来。然后我变美国人时孩子也成了美国人。可行吗?
楼上有说后来还会有一大堆问题的,指什么问题呢?我想孩子大了,我们会告诉她真相,而且让她同生母来往。真的是想:我能给孩子可靠的家。
谢指点!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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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和小孩在中国共同居住两年后才有机会把她签出来.
-abby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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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2009 postreply
1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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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她用其他方式带到美国
-幸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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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009 postreply
00: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