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直接告诉店主,把我自己损失的那部分要回来,完事.

.如果下次再去买东西,再发现他的称不准,再说.
如果你真认为他们故意欺骗,你这样:每个礼拜去买一次,回头把东西拿到市里公证处
把东西再称一遍,..如此往返12个月,买不同的东西,把东西和发票都留着...届时再
联系大律师事务所...

如果只是偶尔买了2斤土豆,少半斤,直接损失10CENTS 就认倒霉算了.你不是律师,你
肯定起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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