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前,在朋友的推荐下去了一个旅游度假村俱乐部的推销会,当时我和老公感觉都不错。就付了10%,大约加元1300的样子。合同规定,三个月内,付满剩下的1万2千。回到家后,我和老公合计了一下,觉得这个俱乐部的旅游计划可能不太适合我们。所以就想取消。前两天,去了他们公司,见了经理,就跟他说要取消。其实我们也不打算再取回什么钱了,只是不想再往里面投钱,并且想有始有终地和他们说一下。
结果那位经理告诉我,如果我不再继续付款,他们公司有权利要起诉我。并且今后还会有很多的collection电话追讨,还会破坏信用。我一听就来气,这世界怎么还有这样强盗的事,我付了钱,什么事也没做,钱也不要了都不行。还非得因为付了1300,还一定再要付12000,还每月没完没了地付月费。
有老猫同志,能否帮忙看看,我是否一定要负12000?虽然这属于是我单方面毁约,但是我什么利益都没得到,也不想要了。如果我不付这12000,会有什么坏的后果么?谢谢le。
关于旅游度假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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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猫, 我在温哥华,多谢了!
-养花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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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08 postreply
2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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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need a lawyer to help you.
-snowin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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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08 postreply
06: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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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timeshare regulation Canad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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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08 postreply
0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