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这儿好多年前有个实例。一个台湾人在车场对别人的车HIT AND RUN,自以为没人看见,就走了。结果被目击者报了警。赔偿就不说了,最后的处罚是:学校和移民局备案,一旦读完学位,立即离境(而且被驱逐后以后估计也来不了了)!三年后他拿到PHD后只得走人了。----当然如果你原本就不想在美国呆,这处罚倒也无所谓。
这是我们这儿的中国学生会历年来给新来的同学必讲的警告之一。
我记得是算的。当然也可能我弄错了,那样倒好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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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
-H-1B_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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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4 postreply
19: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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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和朋友们,但是
-Ax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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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4 postreply
1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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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你算是被对方拿住了,所以你必须: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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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2004 postreply
0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