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誓再也不到这个坛子来了。来了几次,不是刷卡不还钱的,就是当二奶还理直气壮的。现在又看见一个偷东西的。如果是冤枉的,至少应该上来就向大家讲清楚你包里的东西是如何来的啊?强烈建议老猫有点是非观念,普法教育不是为了让某些人乱钻法律空子啊。同时呼吁大家,身在异乡,请注意形象,自尊自爱,不要做有损国格的事情。
回复:在超市被误认为偷东西,死的心都有了,求救老猫!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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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t agree with Lily Tao more!
-笑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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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8 postreply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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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tao假设的前提就是楼主有罪的,您觉得这样妥当吗?
-pand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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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8 postreply
12: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