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借职务之便,强行用我的社安号为他做传销的账户,厂商付的佣金是我的名字,我再签字转让给我老板。这样,年末我必须为他承担所得税,而他有收入又不交所得税。他再次让我替他做此事,被我拒绝。他怀恨在心,处处找麻烦,终于找机会将我除名。我能否告他,去哪儿告?如何做?请高人指点,多谢。
我如何告这样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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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合谋 -- 强行在先,同意在后
-bubble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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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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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如何告这样的老板?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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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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