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家暴政策确实不适合华人

不是说美国没有家暴(否则就不必有相关的法律了),而是家暴要不发生在较低档次的家庭中(这些家的家暴通常屡教不改,与贫穷酗酒之类有关),要不就是decent的家庭事情真的闹大了,到了仇视的地步。

所以警察插手是应该的。通常decent一点儿的家庭,夫妻一方说can I have a word with you? 已经是很严重的话了,日常生活来讲都是thank you, have a good time之类的话。夫妻间较为尊重。

解放前中国怎样不知道,至少目前的情况是中国夫妻吵吵闹闹推推搡搡是很正常的。即便没有到动手打架的地步,吵架时骂两句“你X哪儿去了?再不回来X了你!”很正常。这决不是说中国夫妻感情浅,完全没有关系。见过非常恩爱的,百依百顺的丈夫都坐过家暴狱的,出来后两口子还是非常恩爱的。

我觉得问题在于中国夫妻间尊重的成分少过“不分彼此”的成分,平常骂惯了刺啦惯了没人来管,生气时很容易发生推推搡搡,这时候却突然给警察拉走了,当然懵了。

所以在美的中国夫妇(包括我自己),为了减少这类悲剧,一是要学着平常就“客气”一点儿,否则你平常把“狠话”说完了,真生气的时候就只有动手了。二是不要动不动就叫警察,要知道,美国的家暴叫警

察那是老公真的刻意伤害你了,我们中国夫妇来讲,先问问是不是老公真的不爱你了,不打算继续这个婚姻了,或者真的要出人命了,再打电话,或上医院(通常一上医院就等于报警了)。

最好的治疗也不如预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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