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为加拿大公民,现在中国,我为移民,因故不能回中国,故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请问:
1.委托书可以自己写,还是必须通过这边的律师做?
2.有委托书后,可以直接到大使馆公证,还是必须由这边律师公证然后经安省内阁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认证后才能到大使馆?
3.申诉状需要翻译公证吗?
4.护照复印件需要大使馆公证吗?
请有相关知识的人帮助,多谢!
1.委托书可以自己写,还是必须通过这边的律师做?
2.有委托书后,可以直接到大使馆公证,还是必须由这边律师公证然后经安省内阁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认证后才能到大使馆?
3.申诉状需要翻译公证吗?
4.护照复印件需要大使馆公证吗?
请有相关知识的人帮助,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