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整理一下思绪,等会儿也要见律师,请大家多少给点建议吧。
我是新来港(香港)人士,独在异乡为异客,生活也很忙碌,如果不是万般无奈,证据确凿,也不会说贸然去打官司,而对方自持大机构,力量强大,折腾的起。
下面的1、2、3、4点是对方的律师信上提到的,然后建议我的律师说服我接受他们的OFFER,他们不会再追加数额了。
1. There is probably no fracture. The injury was probably a simple contusion of the elbow.
――可是香港的政府医院(我看急诊得到医院的报告明确的说“fracture”—confirmed by radiologist)
2. The injury has fully recovered…
3. the prognosis is good.
这两点是对方医生就草率见我一面得出来的,而我刚刚7-8月去香港养和医院进行的核磁共振检查结论说“右臂肘关节稍有退化、有小骨赘、神经稍变粗,可能有骨神经炎”。
4. the plaintiff is capable to resume her pre-injury occupation.
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就象我上面说的,我工作的性质是这样的,每月收入的约40%和工作量有关。干的多,提成就多。事故以来,工作量减少,收入减少,年底花红也大幅减少。
对方医生怎么得出结论说我resume her pre-injury occupation,他和我说的话都没有几句。
补充一点:之前对方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卸,说我在他们那里滑到摔伤完全是我自己的责任。
现在他们又改变策略,说我“probably no fracture”。又彻底否定这个我受伤程度的事实。
其实,他们在joint medical examination之后和在joint medical报告出来之前,就愿意往法庭DEPOSIT,说明他们承认这是他们的责任而我因为他们的疏忽有所损失。
我因为这单官司,之前也来这里看过。凡是惹上官司都不是好事,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这坛子上的老大们也很辛苦,因为往往涉及官司都很复杂,难得看完还给出建议,也是不容易。
我知道我自己的这个CASE 也不简单,以前没有提问,是因为好象这边都是在北美的多,法律体系也许不同。
但是现在真的是没有任何其它地方可以请教了,感觉很无奈无助。
请大家有建议的尽管给说说,或者你觉得我是没有理由的也尽管说。有前辈、朋友有类似的法律咨询的资源和论坛也请推荐。我今天下午晚点会见律师,可能我当场不会做决定。请大家给点建议,我今晚讨论完了,也会上来更新进展情况。
写了这么多,谢谢您阅读。人生是如此的丰富(这样说感觉鼻子发酸)!
续三:整理一下思绪,等会儿也要见律师,请大家多少给点建议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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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传媒的帮助吧,例如:壹周刊。
-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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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0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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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红叶的回复,
-新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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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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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你的律师没有签著隐私条例,因该不算触犯吧。
-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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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22: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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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我没有和律师签隐私合同之类的。
-新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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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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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正如我前面所讲,他们特意在双方联合检查之后联合检查报告出来以前去法庭作PAYMENT IN 的。
-新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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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2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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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续三:整理一下思绪,等会儿也要见律师,请大家多少给点建议吧。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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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0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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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swden
-新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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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8 postreply
18: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