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騷擾不受到宗教自由的保障,如果您明確告訴對方您不願意對方打電話給您,就是加國總理也無權騷擾您.律師是能夠發函要求對方不要再騷擾您,但是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最後仍然需要報警,不是嗎?
這種情況是刑事的問題,不是民事的問題....
回复:hehe,这么大反应,那我就解释清楚一点。。。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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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猫,星期一就去打电话报警从来没和警察说过话有点紧张
-Itnewfish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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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2008 postreply
1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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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慢慢說,說清楚,您是有理的一方,何必心虛.....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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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2008 postreply
1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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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报警前先警告他们一次:再打就只好报警了。
-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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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2008 postreply
18: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