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租房子方面的法律咨询

大家好,我现在在美国,2005年,我们租了一个apartment 然后第二年8月份的时候统一签了合约,2007年8月的时候,房东只是口头问了一下,没有跟我们续约,但是我们还是在那里住了一年,2008年8月的时候房东以我们的儿子太吵{我们住在二楼}为由要我们搬走,走之前我们把房里所有的东西都洗的很干净,就是有一块carpet,上面有我儿子倒在上面的酱油渍,我们想请一个专业洗carpet的公司洗,但是房东说等我们搬走他自已洗。然后我们搬走了,过了大约一个月,当我先生找房东要deposit的时候,房东说他已经搬了一块新的carpet,希望我们再付他一些钱。当时我们交了400块钱的deposit,而我们已经在那个房子里住了2年半了,并且房东在换carpet之前我们并没有看到洗过后的carpet的样子,现在他要我们赔他新carpet的钱,我们可以不给吗?能不能向他要一部分的deposit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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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ck the old posts -casinoeye- 给 casinoeye 发送悄悄话 casinoey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2/2008 postreply 2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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