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请各位指教
公寓和约问题
我住在加州. 最近我所住的公寓管理upgraded. 由于公寓借了政府的钱, 只有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才可以签lease. 公寓管理人员已经发给我一个通知. 说是我的收入高于规定, 他们给我一个financial assistance来帮我搬出去. 条件是要在某月初搬出,然后付给我一张支票. 我并不想继续长时间住在这儿. 但我现在的lease是month to month. 灵活性好. 且距公司非常近. 我的问题是, 如果我不搬出, 有什么法律条文会要求我必须走人吗? 我的感觉是, 如果有什么法律要求我强行搬出, 公寓管理不会给任何financial assistance. 看起来有一定活动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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