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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2名工人联名状告尚朋堂美国打工仔2008-05-07 10:08:22

看到这个标题会让读者感到:
1,身为板主的老猫是个喜欢以滥讼为乐的台湾人;对一个新闻的转贴,只要不合您的口味,就要兴讼问罪,我不敢说您这样做会被人耻笑,但起码有失板主风度;
2,如果您“决定到小额法庭告我”而又没真的实际行动,会让我和所有的看客认为您只会虚张声势,顶多也就是恐吓一下,胆小的会被您吓死;
3,我不知您会:A 引用哪条法律来诉讼?B 在哪个法庭提出告诉?
4,谢谢您的指教,原文出之侨报5-7-08,您有兴趣可以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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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较真? -notmobile- 给 notmobile 发送悄悄话 notmobil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08 postreply 12: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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