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起诉他们,因为实在是自己陪不起那个时间。
但是,我选择不再光顾这家商店。
我收藏了那张他们用他们的的名片签名和签署的终生享有20%OFF的卡片,作为证据保存。
如果我拿了那20%,开始他们会有道歉的心情,可时间长了呢?如果我光顾的多了免不了就会觉得我是故意去沾便宜,反而显得我没出息。
什么叫LOSER?我选择不再去其商店作为对其惩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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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想那么多干啥?只要用20%优惠比其它店便宜
-wheredoi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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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08 postreply
1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