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租问题,请好心朋友出出注意

最近刚神差鬼使地买了房子准备搬进去,但是租房还没到期。按规定,提前搬出去要
交两个月的房租和补交每月的市场差价,加起来要交2500刀。我打开合同仔细的看
了一下,合同上没规定再出租的条例,也没有规定不能再出租。最近,在网上也看
到同公寓的人发广告再出租。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私下找人再出租出去啊?会
不会有被诉的风险? 请懂法律的朋友指点一下,拜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