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问老公不经我同意频繁check我各方面的信息

来源: 單身老貓 2008-03-11 11:58:0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0 bytes)
Title 13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Sec. 214 基本上保障您的電子郵件提供者與提供您行動電話服務的公司在未經您許可的情況下不能將任何訊息提供給第三者.然而如果您的先生與您共同使用這個電話帳戶,那麼您就無法禁止他查閱電話的帳單.
個人的建設是您可以與提供服務的公司聯絡要求他們不提供任何資料給予第三者,但是在同時您應該與您的先生好好溝通,互信才能讓您的婚姻長久,否則依據您目前所描述的狀況,可能您在不久的將來會需要再度攋這裡查詢其他的問題,這或許是老貓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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