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吵架,路人报警的看法,再想到美国的法律——只是个人看法,无意与人争论

对夫妻吵架,路人报警的看法,再想到美国的法律——只是个人看法,无意与人争论

(其实下文原本是回复前面一位朋友的帖子的,纯属有感而发)


只是争吵而没有推搡就没人理么?你这是想当然了,告诉你一个我的亲身经历:

有一次我和一对朋友夫妇在一起,他们因为一件事吵了起来,他们都是脾气很急的人,所以吵得很凶,也不管我还在他们身边,搞得我很尴尬,我正想尽办法劝他们的时候,警察就来了。当时我们正在一个停车场里,我可以肯定是旁边那些美国混蛋打电话叫的警察——请原谅我的无礼叫他们混蛋,因为他们的确是混蛋。幸好有我这个目击证人在现场,证明他们只是在争吵,完全没有身体上的接触,警察无计可施,只是记录下了我们三个的名字(我是作为证人),就算他出了一次警,然后警告我朋友说,争吵当然是不犯法的,但绝对不许有任何身体接触,就开车走了。

我后来一直想,要是当时只有我朋友夫妻他们自己,没有我这个证人帮他们,如果那些美国人混蛋们真把自己当证人,自以为是地胡乱作证,那我朋友他们俩还不知道会经历多少磨难呢,就像这个论坛上时常看到的那些不幸的夫妻们那样。

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情,反正我是很厌恶那些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美国混蛋报警者,他们可能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多少麻烦!


我对美国的法律也颇多反感之处,如果你看多了,很可能你也会有同感。美国法律的特点是:对犯小错的人严厉,宁可错判三千,也不放过一个;而对犯了重罪的人倒宽容得很,美其名曰保障罪犯的人权。随便举个例子,电视里有个广告,是这样说的,如果你在公众场合掏出枪,你会被判五年,如果掏出枪来还对准别人的话,你会被判二十年!好了,诸位发挥一下想象力,根据你的见闻,如果再开枪打死人的话会判多少呢?这种情况顶多是个终生监禁吧,过个十年八年的,你就可以假释出来了!话扯远了,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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