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6月换了公司,10月决定我以前的401K ROLLOVER到新公司的账户中(支票按ROLLOVER FORM中的要求寄给了为公司管理401K的公司(A)的母公司(B)。11,12月两次打电话问A公司为什么钱没有到帐上,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只是告知要我等待。第二次电话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记不太清了),被告知我的钱存在B的一个账户上,因为他们没有我的ROLLOVER FORM(比较肯定是他们弄丢了,因为我自己这儿只有一个COPY;并且支票上有我和新公司的名字,信息)。我对他们的管理感到不满,于是发EMAIL告诉他们我要将钱转出。1月2日我填了转出的FORM给A。1月4日被告知我必须补填ROLLOVER FORM才能转出钱来。我不是很理解,但是为了能拿回钱,我就填了一份。几天后,钱到了我的另外一个401K上,但是我发现钱少了将近1%,外加50刀的管理费。被告知的理由是,在操作的过程中有投资的损失。
请问老猫:这样的情形我应该找他们要个说法吗?如果应该,我该诉谁呢?
多谢了!
请教老猫---这样的事情值得去SMALL CLAIM COURT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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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老猫---这样的事情值得去SMALL CLAIM COURT吗?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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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08 postreply
14: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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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猫
-weimia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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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08 postreply
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