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有更换的必要,原因很简单,这个论坛讲的都是官司

本帖于 2008-02-27 18:04:38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所以帖子越少越好。就象棺材铺,生意越淡越好。
其他的论坛为了鼓励新人原创,丰富论坛的内容,会经常的推新除旧。但是法律论坛不一样。虽然大家遇到的麻烦千奇百怪,可是归结一下就那么几类,离婚,刑事,经济纠纷,车祸。。。。等,一个典型的案例,加上版主和网友的回帖,就能演变出数10个案子,凡是有相关遭遇的人应该能从那里找到满意的答案。
不过呢,我真是希望那位能弄出个经典案例来,我相信斑竹肯定在第一时间内给置顶的。案子经不经典,由斑竹说的算,我个人是相信斑竹们的经验和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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