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7年6月租这房子(租金$1900/月),是因为9月要生双胞胎,我生之前等于有三个多月只住我和我先生两人,现在宝宝们才4个月,又是冬天,有宝宝东西多多了,再找房子多麻烦 :(。
房东是美国人,我们觉得他这样显然不对。该怎样跟他协商呢?当时房东还要了我们2个月的押金($1900X2).
若不得不搬,我应该维护哪些正当的权益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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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如果他违约要怎么样呢?
-活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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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08 postreply
19: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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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nd the deposit and pay the moving cost
-wxc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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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08 postreply
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