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的法律是规定继承法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和孩子们继承的比例是多少?例如妻子/丈夫继承财产的1/2,孩子们占1/2.
2.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例如爱人继承所有,那孩子们是否也有权利继承法律所规定的最低限?比例是多少?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例如爱人继承所有,如果去世者的孩子从来没有与其生活在一起,是否这个孩子的最低继承比例会比其他与去世者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低?法律所规定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4.在继承法中,如要算所继承房产的价值来分给孩子们,那房产的价值是按市值还是另有规定?
5.生活中所使用的东西,例如汽车会不会算进继承总价值?
6.如在遗嘱中(既所有都归爱人所有)没有提到孩子们的继承事宜(指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那由哪个机构来通知去世者的孩子们来继承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
7.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例如爱人继承所有,如继承者没钱兑现给孩子们的最低继承比例,只能卖继承的房子来兑现,但卖了房子后又无处居住,应如何办?有无法律条文保护去世者的爱人?
非常感谢!
请教有关奥地利继承法问题,请懂的朋友帮下忙,多谢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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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和德国一样的.德国只要是孩子最少也能继承
-老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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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7 postreply
1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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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和德国差不多.你自己去这里看吧
-老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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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7 postreply
15: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