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注意,现在看

以前没注意,现在看COUNTY的条例好像是这种修理费用要从什么ESCOW(不确定SPELLING)ACCOUNT中扣除,而不是DEPOSIT。但与房客的合约及后来的EMAIL中有写修理费用等要从DEPOSIT中扣除。所以他们现在说我们没有按COUNTY的条例做事(最初租房子时就是用COMMON SENSE,郁闷)。

还没有查到当地的法律是否承认电子邮件作为"WRITTEN NOTICE"等等。我们这就查查。

是想请个好律师,只是从来没经历过,这么多律师也不知哪个强些又正直负责些。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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