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结的婚,美国离婚,怎样在大使馆做无配偶公证/离婚公证?

国内结的婚,在美国协议离婚后收到县法院的判决书 Judgment of Absolute Divorce(只有2页纸,没有其它任何文件),查了一下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网页,不知道如何做无配偶公证/离婚公证。

大使馆网页上说需要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办理时需要提供“离婚或丧偶者,需提供离婚证明或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还说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应办理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另外从Google搜索看到,说是持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离婚者,本人或其原配偶系中國公民,应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離婚判決。

问题:
1. 直接持美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Judgment of Absolute Divorce,可以去大使馆版公证吗? 这份英文的离婚判决书需要提前翻译,并做翻译公证吗?
2. 现在的女朋友在中国,如果回中国结婚,难道还需要办理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吗?
3. 是不是如网上说的持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离婚者,应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離婚判決?

恳请前辈帮忙解答,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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