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的评论.

1)这是我的错,我没找到我18号上的帖, 以为帖子没帖在这里,所以又帖了一次. 我是21号才找到我18号上的帖子也在这里, 才看到各位的评论.感谢各位.
2) 最近我翻了一下老报纸, 看到一个律师写的一篇文章,说的是赌场不能不让顾客进场,因为只要对外营业,这就是公众场所。所以联想到我的遭遇,那商场更不能例外了。而且又到了感恩節, 有感而发(觉得中国人律师有点....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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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这样坐学问的话, 估计问题就大了 -点点儿- 给 点点儿 发送悄悄话 点点儿 的博客首页 (373 bytes) () 11/23/2007 postreply 16:27:06

以盈利为目的的地方就是共公场所 -travellingman- 给 travellingman 发送悄悄话 travellingman 的博客首页 (162 bytes) () 11/24/2007 postreply 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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