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有一个官司正在进行中。我非常不满意我的律师,他一开始就给我弄砸了。想把他fire掉再找一个,但是要再花很多的钱又不值得。所以我决定自己代表自己公司打下去(In Pro Per),这样即使输了至少我不在再律师身上花钱。我知道会有人劝我不要自己打,但是我衡量了所有的因素,只有自己打才不会输得更多。
现在的问题是,我要fire我的律师的时候他非常mad. 他威胁我说,加州法律不允许公司自己代表自己。我的公司就我一个人,100% share, registered in California.
我真得不能代表公司打这个官司吗?好像不合理吧?要是我有其他的share holder, 我理解这个规则的存在,因为有其他 share holder, 那么其中一个 share holder represent the case, 就有 potential conflict of interest.
有谁见过这种情况?有谁知道答案?
先跪谢了。
请高人指点:我的公司惹了官司,我能不能自己代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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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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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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