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劳工在洛杉矶时一时草率,决定让当地一名颇有影响的华人律师帮我们办绿卡,交了1750刀的支票。合同写着定金可以根据已提供的服务退还。 当天支票就被存了。可第二天绿卡排期的消息就公布了。我们就没有启动绿卡申请。
很快老公找到一份faculty 的工作,我们到了外洲。 学校很快帮我们申请了绿卡。
我们给洛杉矶的律师写email, fax 要求归还部分定金。她一直不理会。
我们下一步该怎麽办??我可以去小额法庭告状吗?如果告,需要什麽手续。我们必须到洛杉矶上法庭吗?
谢谢!!
• thanks for your suggestion -vagary- ♂ (0 bytes) () 10/31/2007 postreply 11:51:46
• 那个如果不给, 你还是算了省事一点, 要告的话只会花更多的钱 -piglet123- ♀ (114 bytes) () 10/31/2007 postreply 14: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