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网友替“法居士”的行为辩解,说他/她只不过是为了帮助别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本贴并不同意这种辩解,因为“法居士”的行为和其他网友不一样。大部分网友在这里讲自己的经验,而且没有用网名或贴子的内容误导其他网友。“法居士”这个网名首先具有强烈的误导性。其次,“法居士”贴子的内容容易让记者误以为他是法律“专家”,比如他讲所谓“案例”。这就象某人讲张口闭“病例”一样,容易让普通读者误以为他/她是医生。如果一个人张口闭口“案例”如何“美国法律”如何,容易让别人误以为他/她是法律专业人士。
因为大部分网友在上贴的时候没有这种误导性或不适当的暗示性语言,所以我假定“法居士”的这种误导性和暗示性语言属于不正常的状况。这种暗示或误导或者出于有意,或者出于无意。但无论出于哪一种情况,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是“法居士”的贴子和其他网友的贴子不同的地方。
这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前面已经解释过为什么不是。即使有人一定要往言论自由上面扯, 请到网上随便查一个美国最高法院有关言论自由(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判决书,里面都会有一句话“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下面有贴子讲所谓“第二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不知从何说起。也可能讲的不是美国宪法。而是某君头脑中开国会制定的乌有国法律。
“法居士”贴子和其他网友贴子的区别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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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的看法。我和家人常常争论网上咨询的事
-不当的暗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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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03 postreply
1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