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handyman, 他的房客故意把弗里昂的管子打个洞, 然后说因为没有冷气, 所以不付房租。他还见过房客临走前用刀子在厨房的柜子上砍出花样来的。也有房客在二楼放水一夜,以至一楼的房顶整个塌下。我的一个realter朋友,请了房子出租管理公司打理出租房,管理公司总算把房客赶走后,他们去清理了房子里的垃圾,现在房客告他们损失了贵重物品,有求赔偿3万美金,他们只得再告管理公司。这也是我不敢轻易进入出租房的原因,即使房客在法官面前说了已搬走了。有时想想,人生苦短,何必自找这样的麻烦。财物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从根本上来说,法官没说错,就是一个字“贪”,否则去搞什么出租房?自己又不是圣贤,遇上了这样的房客还是会烦恼的,做不到十分的豁达。当然这和别的事不太一样,别的事可以躲避,眼不见,心不烦。可这事还得继续面对和处理。 总之一句话,自找的,连我都不同情自己,对无赖的房客也不是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只是对那个法官的偏袒或不负责有点愤怒。法官是正义的象征,怎么可以三番两次的不了了之(dismiss),不下驱逐令,任房客无合同,不付房租的占据房子?有一点阿Q精神的话,就当是体验一下不同的民情吧,看看人可以无耻,无赖到何种地步。
更有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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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亲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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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2007 postreply
14: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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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做过房东吃过同样的亏, 我的房客也是一再撒慌, 拖欠房祖
-kikich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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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2007 postreply
15: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