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询问一下


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来发这个帖子
这个事件其实是一件简单的离婚案 在中国
我并不等待什么结论 只是 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我不想说的那么简单 毕竟以前曾经是一家人 就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朋友和她以前的丈夫一起相知相爱 才结婚
交往之前 女方的父母就极力反对 到了后来 说要结婚的时候
也是女方的父母 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发生意外 才决定让两个人结婚
结婚之后 他们育有一子
在孩子2岁的时候 男方有了外遇 但是一直瞒着女方
到处找碴 最后 逼着女方提出离婚
离婚诉讼中 另外的那个女人就已经住到男方家里
而且 男方不仅仅一个人住 还和自己的母亲同住
婚后的第2年 也就是这个男人有了外遇的那一年
女方的单位有福利分房
房子最后是在女方家人到处说情 送礼 才分下来的 需要9万
原定计划女方家里出了6万 男方家里出3万
但是最后 其实男方家里只出了1,5万 因为后来封阳台等等施工
男方家里说没有钱了 让女方家里出
女方家人看在已经结婚 又有一个孩子的份上 同意
事后没有几个月 男方就找茬 女方回娘家住
到后来住了一年 提出离婚
当中当然有很多人劝解 但是 这些 男人都不听
还说的振振有词 说把孩子摔了一次 摔在头部 等等
一个初为人母的年轻女孩子 因为疏忽 孩子摔了一跤
我想 这并不是什么天大的过错

离婚的案子审理的过程
因为男方是公安系统工作 所以 当他去找法官的时候
法官带了偏见
当然 这个偏见是不是仅仅只是这个原因 值得怀疑
但是 当双方坐下来协商的时候
法官每次都坐到男方身边
而且这里还要提一个令人难过的事情
男方本人没有什么能耐 只是一个小警察
男方的母亲 只是文盲 一字不识
男方已故的父亲 曾经是省里的干部
由于这个关系 他们找到一个从律政厅退休下来的人
现在从事律师工作 也就是他们的代表律师
这样 女方在当地 找不到任何律师 肯真的代理
后来随便找了一个 也就是走走过场
判决书出来了 写的前言不搭后语
女方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但是按照评估的价值 就是20万 来平分 除去双方的债务
孩子由男方监护下探望
孩子抚养费 每月200元 等等
也就是说 男方以前只花了1,5万 现在想得到10万
除去债务 需要付8,5万 也就是近8倍的价格
就是这样女方家里也不是不同意
但是男方这次说8,5万 下次说10万 再下次说12 万
还不停的威胁说判决书上说的是房子的使用权
那么女方不能卖 不卖怎么有钱给他这么些钱呢
当时女方已经从单位出来
每个月的实际可以看到的工资 只有80元
就我个人认为 这个判决真的不是一个学过法律的法官因该判出来的
因为完全不合情理 本身只有80元的工资 怎么可以支付200元的抚养费
而且房子的问题 本身按照所有权处理的
但是判决书中只说是使用权
虽然 我们说中国现在的法律不是很系统 完善 可是也不至于昏庸吧

这样的判决 真的让人产生很多的疑问
第一 婚姻法是软法 也就是说 这个并不能和刑事案件一样的方式来处理 主要还是协调
第二 法官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 首先就坐到一方去要求另一方做事情 这个怎么都不太好吧
第三 判决书中 很多用词不当 只是房子的使用权 那么变卖 是不是使用权的一个范畴? 房子是按照市价评估的 那么也就是按照 如果卖掉这个房子的话 那么它值这个价格 这个只是说所有权 让我费解 也就是说 女方花20万 只有可以使用的权利 也就是你或者可以自己住 或者可以出租 等 但是不能卖 可是女方每月的收入只有80元 那么这个判决到底怎么判的?谁的利益多了?谁的利益少了? 而且 还有孩子的探视问题
为什么是在男方的监护下? 女方作为孩子的亲身母亲 难道会做出对孩子不利的事情? 她又没有精神病史。更是男方 在孩子只有三岁的时候 要孩子去做包皮割除手术 只是为了要他的前妻 在离婚之前 付手术费用3000元 个人认为很残忍。

案件现在已经到了执行的阶段 那么也就是说 要按照判决书当中所说的那些
一条一条 按照顺序执行 可是现在
因为男方从来没有一个稳定的协商的数目 女方并没有付钱
男方就说 不给钱 不让看小孩
所以好多年过去了 也没有看到小孩
孩子的外婆去探望 还被男方辱骂还有殴打
当然 他没有打得太重 因为这里有一个轻伤和重伤的问题

法院方面说 按照判决 10万 然后延期不付款 追加利息2,5万
至于债务 让女方的家人 重新起诉男方的家人
这里把账一算 原本支付了1,5万的男方 想要12,5万这里翻了近10倍
其实也就是3年的时间吧
还有判决书中所说的那些 需要按照顺序来执行
可是执行的人 也只是催促女方付钱而已
而且还推翻了判决书中所说的 除去双方的债务 再平分的判决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份判决要修改 那么至少需要提出到院里开会讨论
然后重新开庭审判 这可不是某一个法官说怎么着就怎么着的

当然 事情会怎么发展 现在还不知道
但是就我以上所说的疑问 我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哪怕就是一句话
谢谢


所有跟帖: 

没办法,国内权大于法,你就是窦娥含冤也没法,同情你但没法帮你。 -5501- 给 550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0/2007 postreply 09:13:47

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女球迷- 给 女球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1/2007 postreply 18:58:46

我个人认为 还是有问题的 -monsoleil- 给 monsoleil 发送悄悄话 monsoleil 的博客首页 (479 bytes) () 07/22/2007 postreply 09:29:34

回复:而且 -monsoleil- 给 monsoleil 发送悄悄话 monsoleil 的博客首页 (268 bytes) () 07/22/2007 postreply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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