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我以前有个女朋友,曾经在一起同居过7年,我中间也有吵闹,分手,但我也没动手打过她一次.
这个老婆就是想和我离婚,并且拿到身份,她有一个很好的男性朋友,我不敢说一定就是外遇,那也只是因为我没有捉奸在床.但那个人无法帮她拿到身份.
以前她和我吵闹,动手,我曾试图离开过她.我躲到我舅舅家去,她追到我舅舅家,我舅舅不让她进门,她拿一块砖头威胁我舅舅.那时候我没有报警,我舅舅也劝我不要离婚,老人都是全合不劝分.后来,过了一个多月由于父母亲戚的压力,我又和她和好了.她估计是死活都不肯离婚的,她不希望离开美国.
我的钱全部都交给她管理,她已经转走很多了,那是我全部的积蓄,估计我也无法要回来,其实她是一个女人,她拿走我一些钱我也不是很在意.因为毕竟她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而我还可以继续赚钱.
如果让我去求她,倒不如我去蹲监狱,我打了她,我知道我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她的这种做法,让我无法接受.我觉得如果我因此失去工作,蹲监狱,是很不公平的.
女人有的时候为了钱,为了身份,是很可怕的,我以前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有的时候,一念之差,就中了别人的圈套.
我现在坚决想离婚,不想和她一起生活了,所以也不想恳求她什么,如果我们再生活在一起,在她的逼迫下,也许我真的会做出更过分的事情.
现在全社会都在维护女人的权利,那么男人的权利由谁来维护?难道我们就该受这种责难吗?
如果真是法庭判我坐牢,我也愿意接受,宁可如此,从头再来,也不愿再在这样的婚姻内生活.
谢谢老猫,但有些情况我得说明一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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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话到这个份上了,我看老猫也帮不了你了,赶紧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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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7 postreply
1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