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你好,我是06年11月来美的,身份是F2,过来以后没有马上申请学校,我跟先生今年5月开始分居,本来以为有一年的分居期我可以在这段时间申请学校。但是前几天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现在无法负担学费,所以要中断学习,7月份就要回国了。他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我会有2-3个月的保护期,只要在这期间我转了身份,就不用回国。但是如果不离婚,他一离开我的身份就不合法了。我想请问你,是不是有这样一条法律?我从来美国就住在马里兰,但是我7月份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上语言学校,那我们还应该在马里兰离婚吗?在马里兰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多长时间呢?如果他回国了,会不会有影响呢?敬盼您的回复,谢谢!
请教老猫有关F2的离婚问题!敬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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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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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07 postreply
09: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