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
4月29日(周末)因为过于信赖银行, 在ATM机上存入2000多美元(刚卖了旧车). 第二天 4月30日(周一)上网查看, 已进帐, 于是把收据扔了.
5月11号上网突然发现银行把那笔钱收回, 打电话, 客服告知工作人员没有发现存钱信封. 马上打电话给ATM部门, 申明100%存了钱.
银行告诉我会调查此事, 但期限是45天.
对我有利的只有一条:
(1) 我在ATM前数钱了, 数完装到信封放进去了.
对我不利的:
(1) 收据没了(虽然用处不大, 因为大家知道数目是自己输入的, 输入多少就出多少)
(2) 不是支票, 无从考证.
(3) 银行调查期限过长, 怕不了了之.
我的问题是:
(1) 我是否可以告银行, 怎么告? 如果有人有经验或是律师, 请联系.
(2) 银行ATM机工作人员取出信封后是否直接取出. 还是送到一定部门隔一段时间统一处理?
(3) ATM录像是否24小时工作?
多谢!
有人有告银行的经验吗? ATM存钱事宜
所有跟帖:
•
回复:有人有告银行的经验吗? ATM存钱事宜
-needwait..-
♂
(229 bytes)
()
05/18/2007 postreply
23:43:10
•
没有人有相关经验吗?
-boaissue-
♂
(0 bytes)
()
05/20/2007 postreply
14: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