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p请进:我F1-H1,LG是F1OPT期间,税怎么报好呢

本人: 99年一月来美F2, 2001年在墨西哥转的F1,2003年二月转为H1.

LG:98年8月来美, 持F1至今.(2003年收入$2000,且有$1500的学费.GRADUATE STUDENT)

请问:我们2003年的税,怎样报最好? (个人认为是夫妻合报,这样一来,可以有STD和EXEMPTION)

不知, 这样报是否最好?

另: 我去年APPLY了$5000的TREATY. 刚看了以前您的贴子,象我们这一类的人,是不允许用这个TREATY的.我的疑问是,我是在第三国转的签证,符合"进入美国的目的是学习"这一定义吗? 正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不愿因此带来任何麻烦.

多谢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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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IRS规则你是不符合TREATY的,因为你最初来美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391 bytes) () 04/13/2004 postreply 1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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