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4日, 和一家人签了buy-sell contract to sell my house to them,定于三月14日closing, 3月10日(周六)的时候这家女主人请求在周末搬进去,要不他们要多交一个月的房租给他们的房东,看着他们抱着3岁的孙女还有一个残疾的女儿,心一软,就给了他们钥匙同意他们搬进去了,想着反正还有4天就closing了。
没想到他们到4月都不能closing,天天说明天closing。上周三(四月4日)我给他们最后通告 that they must move out if they can not close the deal by Friday (April 6, 2007), and the wife agreed. 我今天去check up,这家男人居然说his wife说的不算,还恶狠狠的说 “就是不搬,你找法院也要给我30时间才会搬出去!”
我真是差点被气死了, 好心不得好报,怪不得我的同事们都说我天真!我在象牙塔
待久了,没想到世间竟有这样坏的人。
恳请老猫及个位朋友指教怎样才能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搬出我的房子(这种人就是他
们有钱,我也不把房子卖给他们),在此敬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