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g持H1-B签证 ,我是h-4.他的公司最近裁员,整个部门都要取消。我们有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 请问我们可否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留下来?如果不行,在何种情况下我们的身份就 无效了?
请问法居士 如何能在美保留身份? 也希望大家给些建议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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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有这样干的: 和公司说好不要工资还KEEP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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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04 postreply
22: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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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行不通的,transfer时要求近三个月的paystub
-拿不出来就算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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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4 postreply
05: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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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现在这么严了. 那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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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4 postreply
08: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