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年前和一个公司签了银行直接支付的合同,就是每三个月直接从我老公的银行扣钱, 我每三个月去拿我的月戴的眼镜。不久前公司来信说我欠他们钱,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公司就没有从我老公的帐号扣钱,不知什么原因,我从来没有告诉银行停止支付(我也不可能这样,如果我停了,他们马上就能知道, 他们就会问我要其它方式支付,或不给我东西)。后来他们说是他们银行和我银行出了电子错误。我觉得我是要给钱,但他们要为他们的错误承担责任。这中间我是有些怀疑银行帐单,三个月扣一次也不知是哪个月, 我检查了前一两次就也没管了。他们的理由是我用了他们的产品就要给钱, 我写信给他们说了我的几个理由,你们能不能帮忙看看是不是合情合法。
1。我是用了他们的东西,可我拿是因为我知道是付了钱的。
2。没几个月他们就涨了价,我从来没有收到通知,是后来他们来要钱的时候才知道的,虽然不多,但至少我要知道,我可以选择是用他们的东西还是到别家买。
3。我认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会变,该扣钱的时候不扣,现在如果我失业了付不起了呢。
他们几次来信催了,我也说了我的理由,可他们还是坚持要钱,可以分期付,不给就要交给他们的法律部门。 给了我7 天的期限, 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我想争取只给一部分的钱, 有没有这个可能? 法律上来讲,我该给全部或一半? 期盼你们的建议,谢谢!
求助,有关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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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need to pay unpaid balace...
-min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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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07 postreply
14: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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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you need to pay unpaid balace...
-谢谢了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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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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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求助,有关债务纠纷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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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07 postreply
1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