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一对18个月的双胞胎儿子,最近考虑立遗嘱,主要是预防万一有什么不测发生,比如车祸什么的,孩子的归宿问题有个安排。因为我们没有什么亲属在美国,也没有亲近的朋友可以抚养我们的孩子,所以希望我们在国内的亲人可以把儿子们领回国内抚养。两个儿子出生在美国,所以是美国公民,我和老公不知道美国法律是否可以允许这么做?会不会有障碍?我们实在不原意让孩子到寄养家庭,和自己家人在一起最好。谢谢!
诚心请教关于遗嘱中孩子的归宿问题
所有跟帖:
• 回复:诚心请教关于遗嘱中孩子的归宿问题 -單身老貓- ♂ (226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05:17:29
• 谢谢回复!补充请教 -twinroosters- ♀ (321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17:45:13
• 回复:谢谢回复!补充请教 -單身老貓- ♂ (590 bytes) () 03/11/2007 postreply 20:30:26
• 回复:回复:谢谢回复!补充请教 -twinroosters- ♀ (135 bytes) () 03/12/2007 postreply 14: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