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STP等专家关于1031Exchange问题

我们这里(美国南部)有不少银行破产房,有人买了修修后就卖。我也想试试。我做了一些研究,读了Section 1031和Section 752, 还是有些问题搞不清楚,希望STP以及其他专家能帮助我。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买了破产房子A, 修好了卖掉,赚了些钱。为避税,45天以内我又签了一个破产房B的合同,30天Closing。这个房子B修好后,我能立即卖它再买一个投资房C吗?还是我必须用它来作为出租房一段时间(如一年或两年)后才能再卖?

2。我查了有关IRS的资料,1031Exchange报税时要填表格8824。我试着在TaxCut填了一下,可line 15 至 line 19 出来的数据让我混淆。如果我填的房A的价值大于房B,那么我就有loss,而房B的Basis就是房B的房价加上loss。如果我填的房A的价值小于房 B,我就有gain,TaxCut要我再去填Schedule D,而且房B的Basis没有变化。但是8824表上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让我填写我在房A上赚到的Gain。我想我肯定什么地方理解和填错了。请各位专家帮帮 忙,给个例子,看看line 15 到ling 18 究竟应该怎么填才对。

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所有跟帖: 

你要单独算核算房A的盈亏, 因为A到B中间有现金交易.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6/2007 postreply 15:35:52

谢谢请问如何核算? -随意1- 给 随意1 发送悄悄话 (104 bytes) () 03/06/2007 postreply 19:14:57

不用表8824, 用Schedule D (or C?)算亏赢, 扣除成本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59 bytes) () 03/07/2007 postreply 09:19:34

STP, thank you very much. -随意1- 给 随意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7/2007 postreply 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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