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发生了倒会风波。所谓做会,是这样的。比如30个人聚在一起,
其中有一人是所谓的会头。每人交1000元,共有3万元。同时每人来出价(利息),有
人出10元,有人出20元,最高的是30元。那么出价最高的那人就把3万拿走,从那以
后他每月还1030元给会头,还30个月。第二个月,这30个人再聚在一起,又有一轮
竞标的过程。第三个月,第四个月,直到第30个月。总而言之,把钱标走的人是问
人借钱,一次都没标到的人是借钱给别人,他可以在第30个月,会结束后,拿回他
共交给会头的3万元加利息。
福安做会从2000年开始,利息一般是两分(年息24%),大部分人是标去做生意或有急
用。发展到2004年因为赌场的介入(有人把钱标去赌博),月会变天会,而每天的利
息是一分(年息365%)。终于有人赌输了还不起钱。于是福安的会就像多米诺骨牌一
样,联环倒。会头的手上通常有很多钱,有的会头和标到钱的会脚就乘机卷钱走人
了(通常是百万以上。因为10来万不值得浪迹天涯))。
因为涉及金额巨大,有的会头身上的债权和债务告达2亿,政府开始介入,成立清会
办来解决纠纷。其中有一个涉及金额上亿的会头以非法集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不
过她被判刑后,很多被欠钱的会脚反而到政府部门大闹,因为这样的判决,通常意
谓着他们的钱永远拿不回来了。所以另一个涉及金额上亿的会头就沾光了。她被公
安局拘留了8个月后,公安局(或清会办)就把她释放了(用的是取保候审的名义。其
实没人保,上亿元的金额,谁保的起啊?!)。至今已有两年,她还在福安的街上走
来走去的。
每个会都会组织一个清债小组来清查债权和债务。清债小组是民间组织。
我姐姐,一只小虾米,不幸地卷入了这场风波。她从一个会头处标了21万元以后,
把10万借给了一个会头张某(在逃),又借了10万元给另一个会头肖某(她人在福安)。
她在过去两年里已被逼无奈还了6万元给她的清债小组,却只从肖某的清债小组那里
只拿回来2000元。她的情形是明显的没有“非法集资诈骗”,福安象她这样的小虾
米多啦。
但在福安清会的大环境中,她一直被公安局限制出国,长达两年,而不能去台湾与
她丈夫相聚和工作。她先生去年在台湾又因受伤,一年都无法工作。她自己在福安
的生活非常的困难,没有不动产或存款。她现在借住在我家里,连生活费都常常是
我支助她的。福安是县城,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她在福安工作的收入只够生活,
永远不可能有钱来还债的。我姐请求她的情债小组让她去台湾工作(每月可挣8千元
),这样她才有可能挣到钱来还债。
我姐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 我姐现在欠她的清债小组15万元
2) 张某欠我姐10万元,肖某欠我姐10万元。
张某在逃。不过张某的清债小组有我姐的债权记录(我姐是会脚,张某是会头。我姐
与其他会脚一样曾经按月交钱给会头。倒会以后,张某跑了)
肖某人在福安,她身上有上亿的债务。她被关了8个月后被人保了出来。市清会办给
所有肖某的债权人四个选择:立刻还按10%,分三年还按30%,分五年还按50%,分十
年还按100%。我姐选了最后一种,现在每月只拿到0.5%(500元)。
3) 在清会的过程中,我姐曾经迫于压力(她的清债小组非常泼辣,我姐也缺乏法律
知识,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力),有签了一张字条给她的清债小组:自愿把护照抵押
给对方,一月还一万。
4) 公安局经侦科于是就报备给出入境科限制我姐出国,至今已两年。
5) 我姐去年12月15日被公安局经侦科以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罪名拘留了36天后
释放,不过我们去要无罪释放证时,却被告之“要分管清会的副局长签字。对于涉
及参于作会的人员,我们一律不给的”。也就是说我姐被公安局没有任何说法地关
了36天(这是不正常的。公安局必须给我姐无罪释放证或一个书面说明)!我事后有
请教过律师,他讲根据有关法律,我姐被告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为零。这倒不用担
心。
6) “护照法”是有规定“法院通知有未了的民事案件,不予办理护照”,同时因为
涉会债务不受法律的明文保护,福安市法院有规定不受理任何涉会债务案件。所以
严格来讲,我姐虽有债务纠纷,但公安局却也拿不到“法院通知”。
总而言之,在清会过程中,我想公安局或清会办应该是老大吧。他们是会务问题的
裁判官。考虑到他们制定的给肖某所有债权人的四个选择,我想请教各位大侠的问
题是:1) 假如公安局继续刁难我姐出境,我该怎么做?2) 我该怎样跟公安局和清
债小组谈,提什么样的条件来了结我姐的经济纠纷,对我姐才算是公平的?我自己
觉得,我可以接受公安局制定的给肖某所有债权人的四个选择中的任何一个。甚至
按尚欠余款(15万元)的20%立刻还,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清债小组要求我们再还10.3万
元(加上她已还的6万元,我姐实际上是按78%偿还她的清债小组),他们才同意了结
纠纷。
假如有位高手能给我建议,我按照他(她)的建议取得我姐的出境许可(也就是护照啦
),我一定寄上1000元,决不食言。因为我在美国工作,我想各位大侠也知道,我姐
的清债小组之所以非常泼辣是因为她们知道我姐有个弟弟在美国工作,从我这可以
逼出钱来。对我而言,15万元虽不是大数,但我姐这样的事情,没道理我替她还钱
啊!
我姐不是借住在我家(是我的财产啊!)吗?更令人气愤的是,就在一周前,她的清
债小组共8个人,先后两次冲入我家(我姐当时不在家)进行暴力砸抢,把卫生间和厨
房砸坏,用水泼进我的衣柜和床,大量衣服和被子被毁坏,抢走我侄女的储蓄罐一
个(内有两千多元)和她的手机一部。我们的损失有5,6千元。我侄女当时就报警了,
不过公安局居然至今未正式立案和传唤侵权人。警察还对我侄女讲,欠人家钱,弄
点钱还给人家吧。
我现在已做的事是:1) 花2000元找了个 律师,他的信心比我足。他讲公安局拿不
到“法院通知有未了的民事案件”,所以我姐的护照在3月14日以后肯定可以办出来。
不过我有点弧疑。2) 我给我姐的清债小组发了律师信,问他们想怎么了结人室砸抢的
事情。3) 我给福建省统战部写了信,申诉公安局不立案处理清债小组砸抢的事情。
耽搁各位大侠的宝贵时间了。小蚂蚁不胜感激之至。
悬赏1000元,请教各位大侠:我姐能不能告公安局?!(新版)
所有跟帖:
•
好歹哪位砸我一下,我也知道有人读了我的贴子了!
-被搞糊涂的蚂蚁-
♂
(64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0:35:03
•
你姐是个骗子, 也是受害者
-a510050-
♂
(39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0:46:01
•
如果我可以2万美元换姐姐出国, 我一定立刻去
-A510050-
♂
(47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0:50:24
•
拿到护照,我姐只能去台湾探亲
-被搞糊涂的蚂蚁-
♂
(213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1:02:13
•
喂,叫你砸一下,也没叫你砸那么重啊!
-被搞糊涂的蚂蚁-
♂
(75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0:54:11
•
如果100万美元, 我回鼓励你另外想办法
-A510050-
♂
(701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0:58:53
•
老兄,看来你很相信<<黄飞鸿之一>>里的骗子买办
-被搞糊涂的蚂蚁-
♂
(70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1:06:55
•
你再想想办法 这饭馆打工的一月3000 还包吃住
-A510050-
♂
(0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1:10:18
•
您来美国时请千万记得随时戴着墨镜,不然您没法走路。
-被搞糊涂的蚂蚁-
♂
(90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1:17:27
•
美国就是太好赚钱了, 我赚的心理上有病了
-A510050-
♂
(92 bytes)
()
03/01/2007 postreply
21:23:40
•
請您停止在這邊用這種方式發帖,否則將考慮刪除您的發帖
-單身老貓-
♂
(164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07:53:04
•
老猫,报歉。我不知道这个论坛宗旨,以后会注意的。
-被搞糊涂的蚂蚁-
♂
(0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08:03:45
•
一些個人的建議
-單身老貓-
♂
(1524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08:44:26
•
一個更正,
-單身老貓-
♂
(215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08:54:34
•
老猫,万分感激你的诚恳建议。
-被搞糊涂的蚂蚁-
♂
(1276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0:43:17
•
你们讲公安局坏不坏?
-被搞糊涂的蚂蚁-
♂
(568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1:33:03
•
這要是在60年代.... 標準的答覆是
-單身老貓-
♂
(603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1:53:42
•
我不是在咨询大家,我应该跟对方提什么条件吗?
-被搞糊涂的蚂蚁-
♂
(1790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3:05:32
•
我觉得你这个人拎不清!
-halloweenscorpion-
♀
(0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3:18:52
•
哪里拎不清? 给我个机会回答好不好?
-被搞糊涂的蚂蚁-
♂
(0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3:24:22
•
文章的标题是用来吸引眼球的。我不会告公安局的。
-被搞糊涂的蚂蚁-
♂
(189 bytes)
()
03/02/2007 postreply
13: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