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和我gf闹矛盾,然后她rm,一个和我们都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女人就在我gf面前说我坏话,八卦我。
我挺生气的,和一个朋友商量了以后就觉得和她bf谈一下(她bf认识我,算是有点熟吧).结果那天我把她bf叫到楼下谈的时候,刚开始不久,那个女的就下来了(估计一开始就在偷听吧),然后就和我说些很难听的话,就是很无礼,很泼妇那种。而她bf也是个很懦弱的男人,平时话不多,当时也不做调停。
然后那个女的就报警了,说我打了她一个耳光(我当时气糊涂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动手了,但是我记得她bf推我,还打了我一下).后来警察来了,开始的时候警察要了我id啊什么的,还说,没什么大事,早点睡觉,别过去找他们就好了。
可是10分钟以后警察又来了,说是要告我“Assault contrary to section 266 of the Criminal Code of Canada”。还说我在上庭之前都不能去找他们2个人,打电话都不行。
当时我都无语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后来就找我朋友去找那个女的谈,那个女的其实当时有点后怕吧,她一直不停的给我朋友打电话,打听我的情况。后来我朋友一直劝她把起诉撤销了,但是她竟然说是警察自己要告我?!
后来我就打电话去警察局,那个人给我个电话号码说是要这个女的打电话过去找负责我这个case的警官。我朋友告诉她,她就说打不通,还说留言了,那个警官没有回复。现在我朋友电话她她都不接了(是不是故意就不知道了,因为开始的时候她同意撤销,昨天打电话时候还告诉我朋友说会打电话去警察局)。
3月初就要开庭了,有个警察告诉我说,要是那个女的不上庭,那么就会什么事情也没有。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这边举目无亲的。托朋友去问了几个法律系的教授大多说“不用找律师,律师只会把事情搞复杂了”我朋友问他们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以后不利都说“should not be”
现在快开庭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警察要我明天去警察局按手印,说是上庭前的必要程序???大家能给我点建议吗?需要找律师吗?事情会很严重吗?
感谢万分,小弟在此谢过,并祝各位新年快乐,逢凶化吉,在新的一年里面好运常伴。
救命!!!加拿大法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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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need a lawyer immedi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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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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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U need a lawyer immedi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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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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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luck!
-SA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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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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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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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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