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graduate school中,有一所学校要求入学后,国际学生加试english的placement test.如果不达到要求,就必须自己掏钱先参加学校的ESL Program。但是要求是否公平,标准是否合理是学校自己制定的。
我认为toefl成绩是官方的以证明国际学生的英语能力,大部分graduate program对国际学生的要求也就是加一个TOEFL成绩。学校自己搞的英语测试,强制的英语补习,我个人觉得是对国际学生的不公平。有些学校因为这样的测试,使得学生无法按时入学,或者延长学期,增加很多开销。
我前前后后收到不少graduate school的录取,有几所学校会有这样的政策。我不知道这样的政策是否属于歧视国际学生?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请问法律人士,这是否属于歧视国际学生?这个问题很普遍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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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权制定高于托福的英文标准.你不愿加试或补习可以不来
-这跟歧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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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04 postreply
23: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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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我的确不考虑存在这种规定的学校。
-国际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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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04 postreply
1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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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fl成绩不是官方的
-vi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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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04 postreply
2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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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you ask this question if..
-bala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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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04 postreply
12: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