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尽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师的陷阱?

来源: peterpan1668 2007-01-21 11:49: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18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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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尽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师的陷阱?


 

律师和医生一样,都是高尚的职业。医生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而律师的职责则是主持公道维护正义。然而在金钱的诱惑下,司法的公正和严肃往往在拜金主义的无良律师的诡辩下而变得那么脆弱以至冤案、错案和假案丛生。当然,不是说所有的律师都是没有职业道德的。现实生活中亦有律师为了维护公道不屈不饶,不为利诱,不畏强暴,为正义而战的;然而这样的律师实在是凤毛麟角,太难发现了。。。

综合周围发生的一些不幸遭遇,受害者们除了已经遭受的不幸之外,往往因不良律师的折腾而雪上加霜,无从自拔。但是仅仅就以个人四处碰运气请律师,即便最后赢了官司,结局往往还是钱财两空。。。其中有一位住在安省的Les Henderson先生,一怒之下,开了个网站陈述自己的冤案;想不到几年后该网站跨越了国界而成了各国受害者们互相交流心得,彼此鼓励的精神场所。

 

加国是法制社会,因此在生活中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几乎每人多多少少都要和律师打交道;由于加国又是一个商业社会,律师的职业亦成了他们谋生和生财之道。在金钱的诱惑下,司法的公正往往在律师们的诡辩之下被其贱踏遗尽。随便在歌谷作一下搜寻,便可发现很多类似的案例却很少有个好的结局的。在西方社会人们虽然人人皆知,尽管有“LAWYER IS A LIEER”的感叹;但长期在如此环境熏陶下已经麻木。而原先以“忍”字诀为生存之本的海外华人或许少有这方面的体验,即便有的也是一忍百了了。

 

但是随着新一代的海外华人的涌现,文化素养的提高使得陈旧的观念亦有所改变。雇用律师,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开始越来越普遍了。如何才能尽可能避免陷入陷阱?除了大家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推荐自己认为信得过的律师和大家分享之外,我以为以一个机构或组织出面聘用某个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其会员再和该事务所发生雇用合同关系,相信可能会比个人单独聘用的效果要好一点。

 

然海外形形式式的社团组织多如牛毛;遗憾的是真正起作用的、能为求助者雪里送炭的却渺渺无几。且不说其它,仅仅就区域、门户、文化、贫富的鸿沟已人为地将海外有限的群体分割成一个个小块而消弱了应有的气势;如再缠上各团体间的猜疑,妒忌拆台等陋习,即便想为民众作些实事亦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实无须增加资金投入,如果某些团体能够在这方面有所改进,亦将会为海外的华人群体造福不浅。

 

接下来再聊聊投诉。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有人以为向魁省律师协会(BARREAU DU QUEBEC)等投诉机构投诉是需要费用的;其实所有的投诉机构均是由政府或某个自身的机构集团资助的,其目的是旨在保证政府或某机构集团的运作质量,故所有投诉的审理都是免费的。

 

就魁省律师协会而言,当你投诉了你的律师,你完全有权要求你的律师归还你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你的律师亦有义务通知法庭和对方终止你的案件代理,而这一切均是应该没有费用的。如果你的律师刁难,魁省律师协会有责任为你追回你留在你律师那里的全部档案并责成其向法庭及对方注销其代理。

 

另外如你的投诉牵涉到经济损失或赔偿,除了在向魁省律师协会投诉的同时你还必须立即向魁省律师协会保险局申请赔偿(投诉为期一年,赔偿为期三年)。魁省律师协会与魁省律师协会保险局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尽管道理上讲不通,然其实是一个诡计:因为贻误期限由你本人负责,这样保险局就名正言顺的减少了赔款。因此大家千万弄清楚了!

 

另外,告诫大家对投诉机构的期望不要太高;根据本人的经验,小的事情投诉机构或许还能起到调解的作用;然涉及到敏感、关键的投诉机构往往是想方设法为己方开脱而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仲裁,因而经常是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其次,投诉机构不是司法机构,它的仲裁不具法律效果。因此如被投诉方拒绝执行投诉机构的仲裁结果,投诉者有必要向有关法庭提出起诉。

还有,大家必须非常注意投诉或民事起诉的时间概念的计算:不同的机构由其自己的期限规定,故事先一定要弄清楚。民事起诉事三年为限--因你在等候投诉机构仲裁而延误了民事起诉的时间的理由民事法庭是不予接受的。即便是刑事投诉,如时间拖得过久才投诉均会引起警方和检查官的疑惑而直接对你的投诉产生负面影响。

 

切记:在签署律师聘请合同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所签的是什么样的合同,立项是否明确,条款是否公平。由于英法语不是我们的母语,因此千万不要签署什么一知半解的合同(即便是金融投资,生意地产买卖等亦是如此)。

对合同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修改;如合同实在费解,不如请专业人士分析修改完善认可后再签署(法律专业人士、包括公证员都是不错的人选)。本人虽然由于魁省律师协会的不公而深受律师其害;不幸中之大幸是律师无法再通过合同再继续对我进行敲诈。在委托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代理时,自己一定要保持原件;即便对于警方和检查官亦是如此,原件只有在开庭出证时再出示法庭。以杜绝无可预料的不测和漏洞。


申请赔偿最好委托律师。魁省律师协会保险局直截了当的和我说,他们是站在被投诉的律师一方,而事实也是如此;在此机构操业的都是律师中的佼佼者。关于对不良律师的投诉,我在【Do you seeking a lawyerfor help? Read this before hire anyone--NIGHTMARE 】已详细说明;不妨仔细了解一二。我曾经说过:魁省律师协会是所有投诉机构中最差劲得投诉机构;它几乎是一味袒护被投诉得律师而很少站在公允的立场。因此不乏有受害者们一气之下状告魁省律师协会的;这在网上搜索一下便有结果:
Comite discipline - Barreau du Quc - CHRISTINA McCULLOCK FINNEY c ...
http://www.barreauduquebec.net/fr/p...0DU%20QUEBEC%22

有人以为只要懂了相应的法律条款和司法程序,无须雇用律师也可打赢官司;理论上是不错,但是法律是相当复杂的,即便你了解法律并不代表你懂法。况且有些法律的条款不是那末明了,这便给了律师们相当的的机会进行诡辩;而当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依据的情况下,便需借助惯例,这就需要经验。其次便是司法程序,即便你把法律背得滚瓜烂熟,但是即便你走错了一道司法程序,往往法官连你案子都尚未知晓便一脚踢出了法庭。
 
其次,小额法庭是不允许有律师代理的,而魁省的小额法庭的最高限额几年前便由 $3000.00 提高到了 $7,000.00,因此,如果金额的差距出入不是很大,不妨降低你的赔偿要求而由小额法庭解决争端。然而什么事都上法庭也不是一个好的方法。借用魁省法庭某位接待人员的经典:“NO MONEY, NO JUSTICE”。兴讼之前必须考虑除了时间、金钱的消耗之外,还必须有相当的思想准备--是否值得及自身的精力是否耗得起?

就以停车罚单为例:很多次,我已经拒付并要求法庭裁决取消罚单;最后想想还是付帐了事。不是因为罚单得正确与否,而是为时间消耗而不值。“实在没必要.有艺术的协商,是最好的办法.上法庭是最后的一招.更何况,法庭也不完全公平,要看你取证状况.”有位网友很精辟地以他的经验阐述了其观点。法官除了根据取证,更还有当值法官的个人情绪、心情等其他因素均有可能影响你的案子的结果。

法官也是人,他/她们也有七情六欲。。。

牵涉到欠债,不一定非要找律师,讨债公司可以为你解决。如:

United Collection Agency NAB Inc
294 RUE SAINT-PAUL OUEST, MONTRÉAL, QC H2Y 2A3
(514) 84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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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au du Quebec 514 954-3400 or toll free 1 800 361-8495
专职受理对律师失职和舞弊投诉案例,包括经济赔偿惩罚。

http://www.barreau.qc.ca/ 
(法语)
445, boulevard Saint-Laurent
Montr
al Qc
H2Y 3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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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帮助和信息可在我的博客的《【信息分享】魁省华裔创家立业之需》相关栏目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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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职业都是高尚滴 -minisis- 给 minisis 发送悄悄话 minisis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1/2007 postreply 12:46:33

你说得不错;但我的原意是如此重要的职业更应注重职业道德,不是吗? -peterpan1668- 给 peterpan1668 发送悄悄话 peterpan1668 的博客首页 (2875 bytes) () 01/23/2007 postreply 0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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