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报税季节,请问几个报税问题。谢谢。
1。如果某人单身,在加州,以他的名义买了房子,与父母同住,年薪9万。其父母退休,每月除了拿social security 1千刀左右,(他们以前打工每月有交,工资不高,交了40 seasons,所以可以拿),还有享受加州政府给的低收入家庭的医疗福利MEDICAL。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某人可否以 HEAD OF HOUSEHOLD 来报税? 似乎可以比按single 报税省了近40%?
2。如果某人结婚了,父母仍同住,他是否还能以HEAD OF HOUSEHOLD 报税?如果他以MARRIED COUPLE 报税,他的父母可否作为他的dependents 来获得 tax deduction?
3。他有个姐姐,没住在房子里,和他合买那个房子,拥有1/2的法律所有权,(law: common tenant?) 以前的房子利息都没放到姐姐名下扣税,如果他姐姐2006把房子利息放自己名下扣税,可以吗?
4。 如果他姐姐以后买了自己的新房子,这个第2个房子的利息可以和第一个房子的利息合一起扣税吗? 还是只能以1个房子? 那时,如果不能2个房子的利息一起扣税,因第2个房子利息较高,他姐姐可以以第2个房子的利息扣税吗?
5.这个某人可以单独以这个合买的房子为抵押,申请HOME EQUITY LOAN 吗? 常听说银行联合账号,支票必须有所有联名人的签子才可生效,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家的联合账户,支票上只要有我 或者老公的签名之一就可以了。合买的房子,会不会也类似啊?
6。什么样的银行联合账号 才会要求支票必须有所有联名人的签子才可生效?
谢谢!
又是一年报税季节,请问几个报税+银行联合账号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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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想知道了大概,在去向这个自私某人提议,
-ty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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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07 postreply
1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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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Amei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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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07 postreply
14: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