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事很忙所以沒有時間詳細引用相關法令來回答您,但是就您的三個問題回答如下
(相關資料有關加州合約法的內容請參考這個網頁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waisgate?WAISdocID=5037576458+1+0+0&WAISaction=retrieve
1。有人说,因为对方第一个counter中,价格一栏是空的,属无效counter,我们没有权利告她breach of contract。对吗?我们认为既然是Addendum,没有修改主合同上的价格,则价格应持续有效。
有關您所提出的"因为对方第一个counter中,价格一栏是空的,属无效counter," 不一定是對的,因為一個合約的基本精神是
A mistake by both parties to a contract on an important issue makes the contract unenforceable. However, a mistake by only one party does not necessarily make the contract void.但是相對的問題是您也不能因此就推翻這個合約的有效性而要求對方照您所出的價格來出售。
所以基本上"对方Agent说她出错了,並且立即更正這個錯誤"是正確的做法,當然如果是在您們雙方都同意某一個價位,並且雙方都在最終的買賣契約上簽署之後,對方再度要求變更買賣的價格,這時您就有一個很好的案件可以進行訴訟。
在這個階段,您們仍然是在協商買賣價格的階段,所以沒有所謂
breach of contract的問題。
2。如果我们同意多加一点价(没达到卖方价,卖方很可能不接受),是不是等于我们放弃了以后告她breach of contract的权利。
如上面所說的,這裡並沒有所謂breach of contract的問題
您們當然理所當然可以重新提出您們認為合理的價格,如果對方不接受,您也沒有話說。當然以目前的情況老貓認為應該雙方的仲介商應該都希望措合這個買賣,所以您的情況應該不會太糟。
(說不定對方會接受您的價格)
3. 此类诉讼花费大不大?我们是不是还有其他好的选择。
嚴格來說,您的行為反而有機會讓對方將來可以要求法院裁判這個買賣合約無效,因為您的行為可以說是"duress",基本上您利用對方仲介人的錯誤強迫對方接受您的價格,在技術上如果對方被迫(因為對法令認識的不足甚至於對方仲介人也因為某種原因幫助您達成您的要求)接受了您的價位,對方仍然可以用這個理由要求法院裁定這個合約無效。
所以基本上您的強悍的作為並不會幫助您取得任何優勢。
同時一般對於breach of contract的定義是 A breach occurs when a person does not fulfill his or her responsibilities as promised in the contract.
在這個案件中對方即使接受了您的價格,但是在沒有完成最後買賣契約之前,雙方都仍然有餘地 back off這個買賣,所以在這個階段並沒有所謂的 breach of contract,的問題。
因此您應該很難成功的對於對方提出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