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初中, 当年是我妈给他们办的亲属移民,现在移民局通知要经济担保,
由于我父母已经退休,而且没有房产和存款,每个月还拿一点政府的补助,所以我妈要求我帮舅舅们做经济担保.我大概看了一下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发现现在的移民法对比以前对担保人要求苛刻了很多.被担保人不可以领任何州政府的救济,而且担保期只能在这3种情况下结束:
1.被担保人入籍.
2.被担保人去世
3.被担保人离开美国.
我最担心的问题是他们的医疗保险,美国看病花费很高,我大舅舅/舅妈已经超过65岁, 但是在国内和香港都有房产和存款, 还有每个月5000+人民币的退休金,我想他们来了应该可以自己负担自己的生活, 请问这样会影响他们享受美国的老人免费劳保福利吗?
小舅舅/舅妈教育程度不高,国内有一间祖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存款不多,所以我比较担心, 他们可以领到免费的医疗服务吗? 如果他们自己去领救济,而我不知情,日后被发现的话,我需要负责任吗?
作为担保人,我还可能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呢? 以后移民政策有变的话,被担保人享受的福利是按照现有的法律执行还是会根据以后的情况变动?
交上经济担保后大概还有等多久他们才可以获得来美签证呢? 我的祖母95岁了,他们都来美国后祖母没人照顾, 所以也是担心的原因之一.
谢谢答复!